【2016/04/20】(宜蘭場)105年度宜蘭縣第三部門發展中心辦理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
壹、目的:
一、協助推動社會大眾參與志願服務及服務學習活動,強化引導民眾因應社會需求議題投入志工服務,發揮志工服務之動能。
二、藉由志工教育訓練,增進志工對志願服務的相關知能,提升志願服
務品質。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宜蘭縣第三部門發展中心

叁、訓練時間及地點:

課程 時間 地點
基礎訓練 105/07/02(星期六)08:00-17:00
105/07/03(星期日)08:00-12:00
 宜蘭縣社會福利館六樓第三會議室
地址:宜蘭市同慶街95號
特殊訓練 105/07/03(星期日)13:00-17:00
105/07/09(星期六)08:00-17:00
 宜蘭縣社會福利館六樓第三會議室
地址:宜蘭市同慶街95號

肆、招生對象及人數
對象:有意成為志工者或已擔任志工但尚未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者。
人數:每梯次招收65名(場地人數有限,額滿為止)

伍、注意事項
一、志工訓練課程需完成內政部 90 年 4 月 24 日(90)內中社字第 9074750號函頒之基礎訓練課程 12 小時並取得基礎訓練課程結業證書及內政部90 年 9 月 14 日台(90)內中社字第 9072501 號函之特殊訓練課程 12 小時並取得特殊訓練課程結業證書,始完成志願服務教育訓練;經過基礎訓練、特殊訓練取得結業證書者申請核發「志願服務紀錄冊」。
二、若已完成基礎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明者,請報名特殊訓練即可。
三、本訓練供應午餐,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筷;住宿請學員自理。
四、課程請務必全程參與,須全程參與(分基礎與特殊兩課程)完畢才可領取結業證書,為求公平,學員應於上課開始前完成簽到手續(勿代簽),如未能全程參加請勿報名,將機會留給其他需要者。
五、為尊重講者及其他學員,請勿以電子設備(手機或相機)錄影及錄音。
六、開課前如遇颱風來襲通知,請學員自行注意縣府公告。若公告開課當天為停班或停課,為安全起見,該天課程取消,中心不另行通知,補課事宜請觀看中心網路公告(http://ngos.e-land.gov.tw/ )。
七、 課程內容將依講師授課時間視情況調整順序,不另行通知。
八、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情形修正之。

陸、報名方式:
一、報名網址:http://goo.gl/oOT5oM
二、傳真報名:請完整填具報名表(如附件一)後傳真至03-9313822
(報名後請務必以電話確認,電話:03-9313833)

柒、報名期限:
即日起報名至105年5月20日止,
額滿為止。

相關連結: 網路線上報名
相關檔案: 105年志願服務教育訓練簡章_N3(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