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衛生福利部辦理「106年度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
 為落實志願服務法,建立志願服務制度,鼓勵運作良好,著有績效之志工團隊,以激勵士氣,衛生福利部訂定106年度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
本項選拔活動衛生福利部收件截止日為106年7月31日(以郵戳為憑),每單位最多推薦2個團隊,其服務對象及服務範疇不拘,但請優先推薦曾獲貴單位或全國性表揚之志工團隊(含民間單位志工團隊;但101年至105年曾獲衛生福利部獎勵者除外)。推薦之團隊應考量不同服務領域,不得集中推薦同類型之服務領域志工團隊(如:社會福利類)。
參選團隊之服務績效均以近3年(即自103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之服務事蹟為限,並請註明其歷年獲獎或受表揚情形。
衛生福利部將於8月間辦理複審及召開決審會議評選績優獲選團隊,預計12月初(暫訂12月5日)辦理公開表揚活動。
參選應備資料包含推薦表、近3年(103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之書面報告、相關佐證資料及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各一式10份,並附服務活動照片6張,及光碟(內含推薦表、書面報告及活動照片電子檔,以利專輯製作)1份,一併正式備函掛號寄送至: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6樓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收(封面請註明「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服務電話:(02)85906666轉6622(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稿)(詳見實施計畫)。
相關連結: 衛生福利部活動公告
相關檔案: 106年度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