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9】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十大志工家庭楷模選拔與表揚要點
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一屆「十大志工家庭楷模」活動訊息

有關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係自90年1月20日起算至106年5月31日止,候選對象及候選標準請參閱選拔要點。
推薦日期自106年6月15日起至7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推薦表一律請以電腦WORD標楷體14字型、固定行高20pt,橫書繕打一式12份(正本1份、影本11份),連同候選人相關資料1份(按選拔要點第8項第2點依序檢齊,免備函),一併以掛號寄送: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推薦表及影印文件一律請用A4規格紙張雙面影印,以期文件整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另為資料整理方便,所送推薦表一式12份及相關文件1份請依序檢齊用長尾夾夾牢即可,切勿使用資料簿或資料(透明)夾。

有關推薦文件涉及候選人個人資料部分,務必請各推薦單位徵得候選人本人之同意,方得予以推薦。
如需聯絡,請電洽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林秘書長,電話:02-2391-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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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十大志工家庭楷模」候選人推薦相關空白表件.docx十大志工家庭楷模選拔與表揚要點.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