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0】宜蘭縣108年全縣志工之星歌唱大賽活動報名簡章
 一、目的:鼓勵各單位志工在服務之餘從事正當休閒活動,提供展現才藝及交
流感情的機會
二、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志工總會
三、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宜蘭縣志願服務協會(宜蘭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五、協辦單位:羅東鎮公所、宜蘭縣社福館志工團、宜蘭縣惠旺育才協會志工隊
六、辦理時間及地點:
報名地點:260宜蘭市同慶街95號5樓3室【宜蘭縣志願服務
推廣中心】
報名日期:報名人數額滿時即截止報名。(已截止)
洽詢專線:(TEL)03-931-0710 ,03-9328822 分機501 林小姐
(FAX)03-931-0720
比賽日期:108年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
比賽地點:羅東鎮展演廳(羅東鎮中興路1號)
七、參賽資格:凡民國90年9月30日前出生之宜蘭縣志工,且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已參加服務50小時以上者。
八、比賽方式:
(一)組別:1.青壯組:滿18歲至50歲,報名人數限40名。
2.長青組:滿51歲以上,報名人數限60名。
(二)獎勵:各組錄取前10名,頒發獎金及獎盃,表揚鼓勵。
(三)獎金:各組冠軍每名新台幣6,000元,亞軍每名新台幣4,000元,季
軍每名新台幣3,000元,殿軍每名新台幣2,000元,優勝1至
6名每名1,000元。
(四)參賽者於報到時須出示身分證件及志願服務紀錄冊供查驗是否符合參
賽資格。
九、評審方式:邀請具音樂專才之學者、專家或從業人員3-5人擔任評審。
(一) 演唱1首自選曲。
(二) 評審標準:歌唱技巧(含節奏及咬字)40分、音色及音準30分、台
風(儀態及表情)15分、造型(儀容及服裝造型)15分,外加分5
分(由評審視加油團士氣表現酌加分數)。
十、預期效益:(一)鼓勵各單位志工在服務之餘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二)藉此次活動展現宜蘭縣志工才藝及交流感情的機會。
十一、注意事項: (一)比賽歌曲限採用弘音公司電腦伴唱機內建有版權之歌曲版本〈現場備用弘音伴唱機〉
(二)08:30現場抽籤順序,09:00開始比賽。
十二、檢附報名表。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服務時數證明請一併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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