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募需求類型: |
長期召募需求 |
招募對象: |
志工個人 |
承辦人 / 連絡人: |
林鈴慧 主任
E-mail:cvpa1903@mail.moj.gov.tw,市內電話:03-9251831 |
服務名稱: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 |
服務網頁: |
http://www.avs.org.tw/index.aspx |
服務單位: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 |
服務日期 / 時間: |
2023/08/01 上午、下午 |
是否需提前場佈: |
否 |
服務期間: |
2023/08/01 ~ 2024/02/01 |
服務時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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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晚間 |
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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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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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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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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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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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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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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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截止日: |
2023/08/01 |
服務地點: |
宜蘭市 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3號 |
服務類型: |
其他:其他:被害人訪視陪同服務 |
志工專長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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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
1.家訪關懷被害人。
2.保護志工教育訓練。
3.宣導活動協助。
4.陪同開庭、調解等。
5.辦公室行政工作協助。
6.關懷活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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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需求: |
40 位 |
證明 / 福利: |
時數證明書、感謝狀、便當/誤餐費、保險 |
上傳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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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一)凡具助人熱忱,願意投入志願服務工作,協助保護本會服務對象者。
(二)分會保護志工人數,按實際需求遴聘,以利業務運作。
(三)保護志工遴聘條件:
1、年滿十八歲以上者。
2、品性端正者。
3、對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富有熱忱者。
4、心理健康具有服務能力者。
5、接受志願服務基礎訓練、特殊訓練結訓或領有志願服務手冊並接受實務訓練期滿合格者。
(四)志工遴聘:新召募之志工於完成前項基礎及特殊訓練後,另需於6個月內完成見習及實習課程,並於通過考核後,分會將擬聘之保護志工名單陳報總會。
(五)保護志工為無給職,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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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
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