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4】111年度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衛福部指出,依「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第4條規定,志工從事衛生福利業務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達1,500、2,000、2,5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得申請志願服務銅質、銀質、金質徽章及得獎證書。同等次徽章及得獎證書之頒授,以每人一次,每次以一種獎勵等次為限。
申請截止日:3月31日。
請下載表格填寫後請寄於mail:max985595@gmail.com
志推中心服務電話:03-93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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